xx大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火情防范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04-08 18:28:13点击:5486 法规与制度

xx大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火情防范工作的通知

设备﹝2020﹞12号

各有关单位:


随着各地复工复产,全国安全事故明显上升,这些事故给我校实验室安全敲响警钟,在此再次提醒各单位做好以下实验室火情防范工作:


一、严格遵守实验室用电规范

1.定期对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安全检查,避免仪器设备带病带伤运行,发现问题必须果断停用,及时排除隐患问题。

2.实验室和电气设备应配备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且应满足负荷和分断要求。实验室电容量、插头插座与用电设备功率需匹配。

3.不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电缆,不使用老化的线缆、花线和木质配电板。定期检测实验室所有供电线路的绝缘状态,无裸露连接线,地面上的线缆应有盖板或护套。

4.禁止多个接线板串接供电。禁止多个大功率设备共同使用一个接线板。电源插座须固定且不宜直接置于地面,特别是对于易积水的实验场所,应取消地面插座。

5.禁止从实验室接线对电动自行车等非实验用交通工具进行充电,或在实验室对它们的电池进行充电。

6.电热设备(烘箱、高温炉、灭菌锅等)及配电箱、开关、插座等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有易燃易爆气体的实验室,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7.离开实验室前,确认仪器设备、水、电、气、门窗等的关闭情况。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我校五级分类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使用。

2.气瓶存放场所应通风良好,远离热源,不开展实验时关闭主阀门。


三、疫情期间尽量避免开展高危实验

1.确需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请提前做好风险评估,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并报实验室负责人审核批准。

2.实验操作时严格遵守标准操作程序,禁止单人使用危险化学品或开展危险性实验。

3.原则上不允许在无人看管情况下开展过夜实验,确需开展过夜实验的,请按程序报学院审批后方可开展。

4.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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