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实训中心仪器使用管理条例

更新时间:2020-03-30 11:36:22点击:5280 法规与制度

一、本中心所有仪器设备为全院教师和科研人员共同享有使用权,实行开放式管理,任何个人、课题组或学科平台不得独占。我院教师和科研课题组人员因教学、科研需要均可使用,其他人员需在交纳测试费用,经中心管理人员审核同意,才能使用。

二、凡使用本实验室任何仪器设备进行实验或测试的用户必须按照xx仪器设备实训中心信息化管理细则在网上预约登记,经必要的操作技能培训、上机考核后,独立进行操作。如果遇到仪器使用时间冲突,除非遇到仪器维护等特殊情况,应按照网上预约情况执行,任何个人不能预约过多机时,须服从管理人员调度安排,以免影响其他人的正常预约。预约机时安排后如果实验人员不能测试,如果不在规定的合理时间段内取消或者通知管理人员,将视同测试扣费,并通报课题组长。屡教不改者,将限制其预约权使用。

三、在使用本实验室大型设备之前,必须结合本实验室编印的有关说明书,熟悉仪器设备的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及其注意事项,并经本实验室专管人员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后,方可独立操作有关设备。

四、在实验室内进行实验时,不得在实验室做与仪器操作无关的事,不得将仪器实验配套物品带离实验室,不得带非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

五、严格遵守各种仪器的操作规则,不得擅自修改仪器内部参数,不得擅自拆卸仪器的任一部件。倘若发生不遵守操作规则及人为损害仪器事故,要按学校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赔偿损失。

六、实验过程中,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必须与本实验室有关人员及时取得联系,以尽快解决问题。如属人为损坏等责任事故,课题组长作为担保人承担责任,必须按南京大学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七、仪器使用完毕,使用人应恢复仪器设备初始状态,把实验室桌面、地面打扫干净,物归原处,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带走所有私人物品和垃圾,关灯锁门,并在第一工作时间及时归还钥匙。

八、除基础教学实验之外,所有课题组的博士生、研究生、本科生作毕业论文及科研实验或测试,必须按有关规定交纳测试费用。

九、本中心全天开放。如果要在非工作时间进行测试,须携带本人校园一卡通和相应操作证借取实验室钥匙及配套使用物品,并留下联系电话。如未经登记擅自使用仪器,将取消晚间及双休日实验资格。

十、为安全起见,夜间实验必须事先提出书面报告,课题组长做担保,经系办公室批准才能进行。夜间进行实验时,测试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实验室,也不能带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违反规定将取消晚间及双休日实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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